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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清明和“五一”假期,浙江、江苏、四川、安徽等地中小学生将迎来长达6天的小长假。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目前多个城市已相继发布实施方案。但在社交平台上,围绕春秋假的争议仍在持续:“孩子放假了,谁来带?”“民企员工能休吗?”“别的城市什么时候跟进?”
针对上述话题,在3月16日搜狐视频的一场直播中,中国旅游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旅游报社原社长高舜礼分享了观点。他谈到,春秋假在全国推广是必然趋势,公众缺少可自由选配的较长时段假期。此外,我国是14亿人口的大国,一刀切的休假安排不可行,应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本文整理自高舜礼的直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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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迫切需要自由组合的较长假期”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第一次写入了“春秋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
目前,江苏、四川、浙江等多地春假安排相继落地,今年不少地区把春假统一安排在清明节、“五一”假期前后,形成6天连续假期。
在高舜礼看来,春秋假在全国推广是必然趋势。“目前已有多个省份试点或明确试点计划,更重要的是,李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这代表国务院的明确态度,且政府工作报告已获全国人代会批准,全国实施是必然结果。”
他提到,春秋假并非新鲜事物,“上世纪70年代初,我在山东乡村上小学时,就有两周的秋假,主要是帮家里秋收秋种,学校也会组织勤工俭学,比如种小麦、采松果卖钱,帮学生凑课本和作业本的费用。”
在他看来,现在重提春秋假,是假日制度演进到这一步了。
我国现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自1949年12月23日颁布以来,76年间修订过四次,且均集中在近二十多年。“14亿人口的大国,一刀切的休假安排不可行,公众对假期的多样化需求越来越高。”高舜礼表示,公众缺的不是天数,是可以自由组合的较长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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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假的推广,离不开带薪休假制度的同步落实。不过,带薪休假在不少地方仍停留在“纸面上”。2020年人社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时曾提及,带薪年休假普及程度约为60%。不少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或因企业经营压力、岗位人手紧张等原因,面临“有假不敢休”“有假不能休”的情况。
高舜礼还提到,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带薪休假落实情况优于基层和县乡,民营企业和新就业群体则因所有制、工作性质等因素,面临更多难点。
在他看来,带薪休假的另一难题在于,缺少可自由选配的较长时段假期。“五一、十一假期适合中远途出游,但景区拥挤到‘大人看脑袋,小孩看屁股’;元宵、清明等小长假仅3天,只够短途周边游。”高舜礼说,寒暑假虽长,但职工因工作原因,夫妻双方难以同时休假,而平时休带薪假,孩子又在上学,无法全家同行。
“春秋假的核心价值,就是为职工家庭增加两个可选择的休假接口。”高舜礼表示,若中小学春秋假期间,职工能同步休带薪假,就能有效解决全家协同休假难的问题,也能推动错峰休假落地,缓解旅游旺季拥挤压力。这一思路已在地方实践中得到呼应,如浙江绍兴3月13日印发通知,明确职工疗休养安排与中小学春秋假有机衔接,鼓励单位分批次错峰组织疗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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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应被视为不可剥夺的福利和幸福标志”
据高舜礼估算,2025年全国中小学生在校生达2.03亿人,按平均每个家庭1.2至1.3个孩子计算,春秋假涉及1.8至2亿户家庭,不同群体的诉求差异较大,如何让春秋假更好落地,高舜礼提出了理性看待的四点建议。
他认为,首先要强化国民休假意识,“欧洲国家的休假氛围值得借鉴,公务员和企业职员都会放下工作享受假期,休假应被视为不可剥夺的福利和幸福标志”。此外,要加强法律和新闻监督,“各级人大应将带薪休假纳入年度视察,劳动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曝光处罚案例,媒体也要加强舆论监督”。
对于春秋假落地实施的具体路径,高舜礼强调,要坚持“有条件探索”原则,兼顾地域气候差异。“城乡、东西部差异大,西部乡村学校与东部城市学校的情况不同,不同省份气候时差可达两三个月。放假安排可相互借鉴,不必强求一致,若一刀切安排假期,会失去错峰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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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建议未来可考虑适当延长春秋假时长,将春秋假延长至两周,与国际主流接轨,更便于职工组合假期开展中远途出行,拉动消费。
高舜礼还提到,有条件的省份可借鉴浙江经验,由总工会发放职工休假补贴。“浙江曾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提供每人约3000元的疗休养补贴,凭休假消费发票领取,既提升了职工获得感,也推动了带薪休假落实,还能刺激旅游消费。”
高舜礼表示,春秋假的探索的核心,是推动休假制度完善,让更多家庭从假期中受益,而这需要国家、社会和每个个体的共同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