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161张营业执照只赚3588元,这个“兼职”代价太大

2025年4月,闲赋在家中的赵某某在QQ群中看到一条“兼职信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每张可获得10元“好处费”。彼时的他无业、经济拮据,没多想便接下了任务。
此后的事情,便如流水线般运转起来。上家通过平台发起申请,赵某某在线完成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执照办出后将电子版发给上家审核,对方回复“合格”,他便截图找中介领酬。一张执照从申请到交付,全程线上操作,十分方便快捷。
起初他还有顾虑——他知道营业执照不能买卖。但操作几次后发现“流程简单、来钱快”,顾虑便渐渐消退。更关键的是,他意识到这笔生意“没有尽头”:上家用同一张执照在不同平台注册店铺,每配合一次注册验证,他就能再收10到12元。换句话说,一张执照可以反复“变现”。从2025年4月到6月,赵某某累计向不同上家出售营业执照161张,这些执照的注册地遍布浙江、广东、安徽等多个省份,经营场所和租赁合同均由上家伪造,他从未去现场核实过。
当被检察官问到为何能持续三个月、累计办理161张执照?赵某某供述称一是缺钱,二是心存侥幸。“我觉得只是配合办证,不是主动去卖,而且大家都在这么做。”赵某某获利3588元,最终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
赵某某只是这个产业链条最末端的一环——那些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营业执照的“工具人”之一。在他背后,是一个组织严密的收购团伙。他提供资料办理的营业执照,最终流向了杨某组织的收购团伙。
经查,2025年5月,杨某组织朱某某、张某、刘某等人,以注册某音来客账号并出售给上家为目的,通过中介彭某某、符某某等人引流,从包括蔡某某在内的大量“工具人”处收购营业执照。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杨某负责寻找上家及资金结算;朱某某协助打理业务;刘某在兼职群发布广告、收集营业执照信息;张某负责在平台上完成认证,并将成功信息汇总给杨某。短短数月,该团伙注册某平台账户数百个,其中能查证的营业执照就有49张。
“一张价值15元的营业执照,经过层层转手,最终可能被用于诈骗、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活动。网络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目前仍以形式审查为主,这意味着,一个没有实际经营场所和真实交易的空壳公司,只要证照信息在册,就能在网络平台开设店铺、开通商户号。消费者看到的是平台审核过的‘正规资质’,一旦这些账号被用于违法犯罪,个人难以辨别真伪。”鄞州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蒋健芳说道。
2026年1月,公安机关以杨某、朱某某等10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移送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梳理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后,厘清了完整的犯罪链条,明确了每名成员的角色与作用。2026年4月,鄞州区检察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上述10人提起公诉。2026年5月15日,鄞州区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公诉意见及量刑建议,判处杨某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团伙成员以及赵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期徒刑1年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营业执照是国家机关依法核发的法定证件,买卖营业执照涉嫌刑事犯罪。不要被“每单十几块”的蝇头小利迷惑,不要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为他人办理营业执照。同时,网络商业平台应加强对营业执照真实性审核,完善入驻商户的资质核验机制,更好保障广大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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